发布日期:2021-02-06
对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收取承租人押金及周期租金总额超过4个月租金数额的部分资金,北京市规定,北京、深圳相继出台租赁新政,由银行进行监管或者由租赁企业提供相应价值的银行保函担保,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